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11-24 发布】【打印】【关闭】


院字〔2016〕168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蚌埠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安徽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2016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加快解决部分账实不符的问题,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和分类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在前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国有资产清查成果,进一步核实固定资产的状态、存放地、使用/管理人等基本信息。

  二、采用“倒排法”逐年对国有资产进行实物盘点。现阶段重点做好2015年、2016年入库资产账实核对和标签检查,补贴资产标签等工作。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到资产管理科复制本单位资产数据,并于12月10日前按要求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入库资产的状态、存放地、使用/管理人等基本信息,说明有关原因,经使用/管理人签字核实,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将纸质稿报资产管理科,电子稿发至109301644@QQ.COM。

  各单位、各部门于11月28日到资产处领取2015、2016年入库资产标签,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标签补贴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蚌埠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