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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
【2018-03-18 发布】【打印】【关闭】

皖教高〔2014〕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2010〕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高校教育科研资源对社会有序开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重要意义

高校作为优质教育科研资源的集中地,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重大职能,在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支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引领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高校又是公共教育机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不同高校虽各具特色,但为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和加强对青少年文化熏陶的宗旨是一样的。国家明确提出要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的各类教育、文化、科研、体育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社区居民开放。因此,高校教育科研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既是高等教育的职责,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各高校应高度重视,转变观念,破除自我封闭思维、树立开放合作意识,破除单一纵向思维、强化多元横向意识,破除碎片化思维、强化整体意识,充分领会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真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二、积极营造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应加大动员力度,组织校内各部门分工协调,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过报纸、网络、电台、橱窗、研讨会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与地方政府、媒体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开放信息,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宣传,倡导文明入校,文明参观。在校园门口及其它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放置宣传牌,定期开展文明入校的主题活动,让入校市民潜移默化地接受文明教育,形成有利于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与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制定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实施方案

各高校在全校范围内对可开放资源认真梳理,摸清家底,掌握实情。学校要对可开放教育科研资源目前的使用情况及可承受能力进行科学定量分析,制定方案时要正确处理好校内和校外的关系、学生需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关系、短期和长远的关系,做到既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又积极投入、扎实推进;既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有序运转,又最大程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率。要把教育科研资源的有序开放纳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把教育科研资源的有序开放和学校教学年度考核相结合,真正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

四、努力增强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实际效果

高校的图书馆、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体育场馆、实习实训中心、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和网络课程,信息资源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每年确定并公布若干个校园和基地、实验室等各类资源开放日。开放日可以和招生咨询、校园文化宣传相结合。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创新实验室等要加大开放频次,充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设置校园开放日,广泛接纳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校参观、学习、锻炼。报告会、网络课程信息要及时公开发布,让更多社会公众前来学习、交流、体验。学校要努力加强与社会互动,让广大公众感受校园文化,享受文明发展成果的同时,促进高校信息化程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各校要定期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校园开放计划和日期、开放内容和接待方案。

五、不断完善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激励机制

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工作。要把部门资源开放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对积极参与管理的教师和学生在工作量考核、职称评审、年度评优和课外学分认定等方面给予明确支持,不断完善广大师生主动参与、乐于管理的有序开放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高校教育科研资源开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建立健全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保障机制

省教育厅将成立高校资源开放领导小组,对高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对方案编制科学、工作推进积极的学校,将在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时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度倾斜;对方案编制马虎,工作推进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各高校要成立资源开放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指定相关部门作为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开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年度考核。要大胆创新,建立健全资源开放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学校应在提升计划中单列设施维护、维修,设备采购等专项经费,同时还要增设资源开放相关课题加强研究,为资源有序开放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合理的开放方案。入选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应率先做好教育科研资源开放的示范工作,省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指标。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部分公共资源推向市场,经物价部门审批,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成本收取适当费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皖政办〔2014〕8号),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设备拥有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分别享受省、市、县的补助。

请各校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制定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方案,在校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陈先年、彭璐、梁祥君,联系电话:0551-62831841〔传真〕、62818295,电子邮箱:ahgj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教育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