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2-24 发布】【打印】【关闭】

财资〔2019〕109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政府职能、保障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要求,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同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做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各项国有资产报表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报表统计工作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全面准确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

三、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对外投资行为,严格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核准与备案工作,杜绝违规使用、处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存在问题的,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并积极改进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避免出现新的问题,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各主管部门和各市财政局要全面总结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的落实情况,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8日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

信息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