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  
 
 
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采购流程
【2020-11-03 发布】【打印】【关闭】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在项目经费预算限额内(产学研横向课题可不受预算限制)提出设备采购申请,填写《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报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审批,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横向项目合同中约定购买科研设备或硬件等固定资产归委托方所有,由委托方与项目组自行采购,不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三、单价在5万元(含)以下设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组)自行采购。

四、单价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仪器设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依据设备参数情况进行询价,原则上不少于三家报价,根据询价情况确定供货单位。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填写《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承诺书》,承诺科研资金专款专用,所购仪器设备为科研教学用途,并对采购项目的一切行为负责。

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需要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按照《蚌埠学院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和《关于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及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的采购规范合同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七、设备到货后,由二级学院(部)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依规履行固定资产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附件,需准确填写,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留存复印件备查。

 

附件:

附件1: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docx

附件2: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询价采购情况表.docx

附件3: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承诺书.docx

附件4:蚌埠学院科研项目设备采购验收报告.docx

关于发布《蚌埠学院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采购流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