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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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发布】【打印】【关闭】


  2021年9月10日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关于吴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院组字〔2021〕109号)确定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房产科科长、采购管理中心主任和设备科科长四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