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资产管理处  
 
 
蚌埠学院关于推进所属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2018-07-03 发布】【打印】【关闭】


院字〔2018〕72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徽省直机关所属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405号)和安徽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推进安徽省直机关所属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皖正〔2018〕5号)要求,现将推进所属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清理和及时更换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着力推广和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本单位使用软件的正版化。

二、立即组织自查,提供准确数据。各单位即日起至7月15日组织对计算机硬件、正版软件使用与采购等情况开展自查。各单位要指定专人重点对本单位计算机总台数和正在使用的计算机安装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办公软件以及常用的专业软件的种类、数量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自查表》(皖正〔2018〕5号附件1),为下一步购买更换正版软件提供准确数据,并于7月15日前报送《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自查表》(皖正〔2018〕5号附件1),教学单位报送至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管理科,联系人叶辰(电话:3177265,邮箱:109301644@ qq.com);非教学单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人汪红红(电话:3171113,邮箱:343716276@qq.com),工作QQ群为资产管理员群。资产管理处汇总整理,学校审查后报安徽省教育厅。自查所需软件及相关文件资料可从安徽教育网“下载中心”栏目获取或与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管理科施俊龙联系(电话3176538)。

三、及时采购更换,按期完成任务。7月16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对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非正版软件完成采购更换,确保规定期限内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落实表》(皖正〔2018〕5号附件2)和本单位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教学单位报送至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管理科叶辰处,非教学单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汪红红处。

三、严控软件来源,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我省制定的《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评细则》、《安徽省版权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软件采购,严控软件来源,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四、开展抽查验收,进行工作总结。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学校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处)、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资产管理处在各单位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整理形成学校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学校审查后按期报安徽省教育厅。


附件:关于推进全省机关所属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皖正〔2018〕5号).pdf



蚌埠学院

2018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蚌埠学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