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第二、第三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发布者:哈焱发布时间:2019-02-01浏览次数:575

一、具体内容

蚌埠学院第二、第三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已于2019128日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128日起至2019130日止,原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现因在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示期内有投标人对结果提出了异议,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认定异议事项内容属实,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取消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项目单位确认,故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90201日至2019020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余涛,联系电话:15155105342。公示期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本公示将直接转为中标结果公告。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21

公示附件2019020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