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号)规定,现公布我校取消公务车辆处置项目审批信息:
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蚌埠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教秘〔2019〕391号)(此件依申请公开);
二、关于同意处置取消公务车辆的批复(院字〔2019〕133号);
三、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蚌埠学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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