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公务用车转让公告
BB2023CQJ130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1辆小型普通客车(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一、受让条件:
受让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款及1.6%的交易手续费。
二、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00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三、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10月17日9:00 至2023年10月1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四、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7:00。
五、看样时间、地点:2023年10月13日、16日9:00在标的物所在地,由转让方安排集中统一看样。
六、咨询电话:0552-2055940戴工
看样电话:13956361666吴先生
技术支持:400-998-0000/0552-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七、《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八、《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九、《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蚌埠学院公务用车转让项目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转让方:蚌埠学院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三、瑕疵告知
1、标的车辆以现状为准转让,委托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车辆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车辆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3、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四、特别说明
1、因车辆自身档案丢失、车辆特殊用途(如囚车)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的,委托方与受让人解除交易,委托方退回成交款,代理机构退回交易费,委托方、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谨此提醒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拟转籍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转籍过户的相关规定。受让人自行承担车辆不能转籍、不能提档造成的相关责任。
五、资格条件:无。
六、受让条件
受让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款及1.6%的竞价手续费。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的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图片: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7:00。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交易费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成交款的缴付方式
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受让人与委托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需用本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成交款及手续费到代理机构账户(详见竞价成交确认书)。
2、收到成交款后,委托方、代理机构均不为受让人开具成交款发票。代理机构为受让人开具手续费发票。
六、车辆的过户及相关费用
1、受让人缴清成交款项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协商车辆过户事宜。
2、因车辆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脱审的费用、所欠车船使用税、补办登记证书费、交强险等及修车、改漆等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3、车辆竞价前所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均由委托方承担。
4、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出现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5、所有车辆的商业险、车号牌不随车转让,不办理过户。
6、受让人应在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
七、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
2、转让方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竞价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竞价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竞价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转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受让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
(1)竞买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受让人不按约定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4)受让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十、交易服务费
受让人需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1.6%的交易服务费。
蚌埠学院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蚌埠学院公务用车转让项目
交易清单
(项目编号:BB2023CQJ13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万元) | 年检/保险 | 保证金 | 缴入账号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
1 | 2014年9月登记的江淮牌HFC6512A4HC8F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原车号皖C00280) | 0.83 | 年检至2024年9月 交强险至2024年9月 | 2000元 |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1754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蚌埠学院公务用车转让项目(BB2023CQJ130)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