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蚌埠学院2023年公务车处置 | ||
资产占有单位 | 蚌埠学院 | 资产占有单位主管部门 | 安徽省教育厅 |
审批部门 | 蚌埠学院 | 批复文件名称 | 《2023年度第十二次院长办公会纪要》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284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七座商务车 所在地:停车场 账面原值:177886元 | ||
备注 |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