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蚌埠学院拟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律所服务团队需保障不少于2名专职律师服务,人员相对固定,严格履行约定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蚌埠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时限:服务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3.项目预算:优选1家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工作内容
1.就蚌埠学院运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应蚌埠学院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核、修改蚌埠学院在管理、经营及对外联系业务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项和规章制度,草拟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
3.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4.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5.应邀参加重大项目谈判或决策,提供咨询
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资料;
6.出席蚌埠学院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重大事项专题会作法制报告、提供法律意见;
7.就学校管理、经营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专业性法律建议;
8.协助有关部门对干部、师生、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9.办理蚌埠学院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律师催款函等;
10.向在校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年,按年支付。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4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交到蚌埠学院行政办公楼406室。
报价材料:
⑴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⑵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⑶报价函(加盖公章)。
⑷指派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⑸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3.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法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蚌埠学院行政楼406室
联系人:周儒
电话:18055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