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环境实验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尊敬的供应商:

蚌埠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拟对环境实验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环境实验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询比公告

二、采购方式:询比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30000)

四、供应商资质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3.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一台(具体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参考附件1)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整(¥300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18: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交到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师办公室425室。(授权委托书、报价函等材料可参考附件2)。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资质文件(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应)。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3.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法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理工楼四楼蚌埠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师办公室425室

联系人:李超

电话:18205186877

附件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招标参数.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及相关参考材料(2).docx